A.8 城市轨道交通
以电能为主要动力,采用钢轮-钢轨为导向的城市公共客运系统。按照运量及运行方式的不同,城
市轨道交通分为地铁、轻轨以及有轨电车。
A.9 内河航道
船舶、排筏可以通航的内河水域及其港口。
GB 3096-2008
附 录 B
(规范性附录)
声环境功能区监测方法
B.1 监测目的
评价不同声环境功能区昼间、夜间的声环境质量,了解功能区环境噪声时空分布特征。
B.2 定点监测法
B.2.1 监测要求
选择能反映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特征的监测点1至若干个,进行长期定点监测,每次测量的位置、
高度应保持不变。
对于0、1、2、3类声环境功能区,该监测点应为户外长期稳定、距地面高度为声场空间垂直分布的
可能最大值处,其位置应能避开反射面和附近的固定噪声源;4类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点设于4类区内第一
排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交通噪声空间垂直分布的可能最大值处。
声环境功能区监测每次至少进行一昼夜24小时的连续监测,得出每小时及昼间、夜间的等效声级
Leq、Ld、Ln和最大声级Lmax。用于噪声分析目的,可适当增加监测项目,如累积百分声级L10、L50、L90
等。监测应避开节假日和非正常工作日。
B.2.2 监测结果评价
各监测点位测量结果独立评价,以昼间等效声级Ld和夜间等效声级Ln作为评价各监测点位声环境质